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现将我局2018年检查发现及查处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1.东莞市黎明型材拉弯设备有限公司产品广告。该公司在其网站宣传广告中使用了“第1品牌”、“国内生产规模最大、最专业”、“设计能力最强”、“申报专利最多”、“拉弯机规格品种最多”、“供货设计最短、故障维修率最低”、“加工检测设备最全”、“性价比最优、自动化程度最高、“知名度最高、口碑最好”、“培训设计最长、售后服务最好”、“Best known and best reputation”等最高级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2.东莞市威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电子锁”广告。该广告中含有“……国内几大智能门锁企业,占市场总额90%其中威萨占市场份额三分之一以上”等未表明出处的引证内容,并发布“2015年行业10亿营业额”、“2006年引进国外先进设备……”、“13年指纹锁研发经验”、“……公司于二00三年开始引进国外设备、技术开发、生产智能门锁并于二00六年通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计量体系认证及CE认证的智能锁企业,获得公安部技术防范产品行业生产销售资格证、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证书等荣誉,是政府认可的智能电子锁研究中心企业、信息化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等虚假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3.东莞市清溪康洁机械设备厂“康喜牌洗碗机”广告。该广告发布了“餐具破损最低”、“全国独创多功能餐具消毒设备”、“最新款V字型洗碗机链条”、“最新款水除渣机”等最高级用语,以及“该链条以荣获国家专利证书”,未标明专利种类和专利号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4.东莞市石碣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珑远﹒紫宸府”房地产广告。该广告未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号和未取得除14号住宅楼外其他住宅楼预售许可证情况下,通过宣传单、互联网、LED广告牌等形式发布由该公司自主设计制作并含有 “城区最具投资价值楼盘”内容的广告用语,以及发布“火爆认筹中,享97折优惠”等广告内容,在实际销售时楼盘2号楼共192套商品房并没有享受97折优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相关规定。
5.东莞市丰益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庆丰创业中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该广告含有“新城CBD”、“东莞城市副中心,茶山新城CBD里的品质社区。松湖北,双轨旁,茶山独有带电梯小区,不再有的10000㎡大花园,升值在即,多重惊喜引爆茶山。”及“10000㎡大花园 此后不再有”等虚假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相关规定。
6.东莞万江康民门诊部医疗广告。该广告未经审查机关审查,通过FM102.5MHz、FM96.9 MHz、FM94 MHz等“黑”广播频道以男性健康专题节目的形式对外发布。广告含有“支原体前列腺治疗系统吉尔曼磁疗治疗系统”等诊疗技术,涉及“彻底治疗”、“没有任何的风险”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内容,使用“最新”、“最先进”等绝对化用语的内容,涉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含有淫秽的内容以及以虚假的诊疗效果作证明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7.东莞市蒸妙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蒸妙熏蒸包”“蒸妙洗脚盆足浴盆”“蒸妙蒸汽眼罩”等广告。该公司在天猫平台开设经营的网店,在商品销售页面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等违法情形的广告用语,且含有虚假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8.东莞市天姿商贸有限公司“百吉图”“富贵金碗”电视广告。“百吉图”广告中出现的“2007年刘国民老师的一幅字就已经被拍到了19800元”内容使用的数据无法证明真实、准确,且未表明出处;发布的“富贵金碗”电视广告中出现的“2006年上海拍卖银碗3个银碗拍出18万高价”内容使用的数据无法证明真实、准确,且未表明出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9.安徽有的放矢广告有限公司违法医疗广告。该广告未经审查,利用交通工具擅自发布,且存在冒用国家机关名义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0.东莞市美艺化妆品有限公司虚假违法广告。该广告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美艺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美容美发用品公司”、“跟国内百家顶级品牌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同时还是国内唯一一家拥有众多签约特级美发师并拥有美发培训学院和提供全面美发连锁品牌业绩解决方案。”等虚假违法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