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要求,请2020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于2021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填报并提交年度报告。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在规定的期限提交年度报告或者提交年度报告时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特此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吴城;联系电话:26986676)
索引号: | 11441900MB2C90127M/2021-0011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05 |
名称: | 关于专利代理机构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通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 |
主题词: |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要求,请2020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于2021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填报并提交年度报告。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在规定的期限提交年度报告或者提交年度报告时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特此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吴城;联系电话:26986676)
主办单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769-26986301
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0759号
粤ICP备10000226号 网站标识码:4419000108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