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5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4月和6月分别组织申报并受理第一、二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21年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经专家评审,现对2021年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予以公示,拟立项项目及支持金额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的,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楼612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邮编: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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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6986676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