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强化重点民生领域广告合法经营指导宣传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现将商业营销、三品一械、医疗(医疗美容)、房地产、教育培训、养生、金融(投资理财)、近视防控产品服务领域广告合法经营指引等资料进行集中对外公布,希望各相关主体知晓并提高意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附件2:东莞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合规指引.pdf
附件7: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服务广告发布的提示.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 索引号: | 11441900MB2C90127M/2022-0030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07 |
| 名称: | 关于公布重点民生领域广告合法经营指引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 |
| 主题词: | |||
各有关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强化重点民生领域广告合法经营指导宣传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现将商业营销、三品一械、医疗(医疗美容)、房地产、教育培训、养生、金融(投资理财)、近视防控产品服务领域广告合法经营指引等资料进行集中对外公布,希望各相关主体知晓并提高意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附件2:东莞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合规指引.pdf
附件7: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服务广告发布的提示.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主办单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769-12345(咨询投诉电话)
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0759号
粤ICP备10000226号 网站标识码:4419000108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