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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27M/2022-0047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7-27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文号: 东市监知促〔2022〕47号 发布日期: 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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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9  浏览次数:-

各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97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完成数字化测评,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企业请关注后续进展

  已达到测评合格线的复核优势企业有44家(含4家未达到示范但已通过优势企业复核)、复核示范企业有11家(详见附件1)。7月29日前,省知识产权局会对达到测评合格线的复核企业进行初核,初步确定复核通过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将在“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上完成复核操作。以上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审核。

  未通过复核的2家企业,在1年期内保留资格并再次组织复核,仍未通过或未参加复核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二、参评企业请按时提交材料

  参加数字化测评的优势参评企业70家、示范参评企业43家,达到测评合格线的优势参评企业有69家、示范参评企业有39家(详见附件2)。达到测评合格线的参评企业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一)线上填报

  申报示范且达到测评合格线的示范参评企业,请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要点》(详见附件3),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clare.cneip.org.cn)上传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佐证材料(如: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相关报告、判决结果、合同、公司决议等)。

  优势参评企业在“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里系统”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备注:接上级通知,系统从7月25日起暂时关闭,预计2周后才能正常登陆。请示范参评企业待系统开放后再完成上传、推送操作。

  (二)提交纸质材料

  达到测评合格线的优势参评企业和示范参评企业,请将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加封面后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装订扣、装订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申报企业和机构的商事登记证、机构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完成数字化测评的所有材料;

  3、申报优势企业和申报示范企业均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要点》,提供相关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所有佐证材料;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相关证明文件、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相关证明文件等)。

  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主体存在虚假申报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5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于8月1日前报送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市市场监管局大楼六楼612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三、其他事宜

  请各分局迅速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及时关注并提交相关材料,避免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错过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1:达到测评合格线的复核企业名单.xlsx

  附件2:达到测评合格线的申报企业名单.xlsx

  附件3:评审参考要点.xls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


(联系人:林莉丽,联系电话:26986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