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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27M/2023-0007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3-02
名称: 致全市食品安全包保干部的一封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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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食品安全包保干部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3-03-03  浏览次数:-

全市各级食品安全包保干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在全国推行食品安全包保制度,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主要领导先后批示,督促市食药安办牵头抓总、做实做好;市政府印发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等要求。目前我市已建立市、镇(街)、村(居)三层包保干部台账,ABC三级食品主体台账,以及相应责任清单,并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各级包保干部深入食品企业,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督导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2023年各级包保干部需对包保主体每季度实施督导工作,包保履职情况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请您分别在第一季度(3月31日前)、第二季度(6月30日前)、第三季度(9月30日前)、第四季度(12月31日前)对所包保食品主体开展全覆盖督导,在重点节假日、重点时段增加督导频次,落实包保责任。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也请您继续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东莞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致全市食品安全包保干部的一封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