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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27M/2023-0037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9-14
名称: 关于向匡华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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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匡华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次数:-

匡华徕(身份证号:4304261969******37):

  我局于2022年10月9日依法对你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作出立案调查,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3〕Z40817101号),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内容如下:

  本局于2023年5月5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3〕Z40505101号))。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一、处罚款捌拾万元整(¥800000);二、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罚款捌拾万元整(¥800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69-22015762,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温路552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办公区2号楼4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