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2022〕16号)要求,2023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拟资助项目已于2023年11月22日公示完毕,现对符合资助条件的5个项目进行资金拨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期共资助 5 个项目(5个单位),资助金额合计70 万元(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资助项目情况表
关于拨付2023年东莞市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联系人:严伟铿,联系电话:23102910)
附件:2023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资助项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