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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27M/2024-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05
名称: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文号: 东市监知促〔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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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5  浏览次数:-

各市场监管分局、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4〕7号),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市参评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重点推荐专利权利稳定、专利实施经济效益显著、社会效应明显的高质量专利。

  (二)广泛发动、认真遴选,提高推荐质量,用足推荐名额和渠道。请市直有关单位积极发动主管领域创新主体申报奖项,择优推荐优秀项目,有条件的可协调对口的上级部门,充分利用其推荐名额支持我市项目申报。请各镇街(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重点挖掘,积极组织高技术含量的专利项目申报,并引导创新主体通过各类渠道参评专利奖。

  (三)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资格。

  二、推荐方式

  (一)通过我局推荐。

  (二)通过院士推荐。

  (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具有自荐资格。

  (四)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其中,通过第(一)(二)(三)种方式推荐或自荐的项目,需由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汇总报省市场监管局,由省市场监管局审核、公示后统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第(四)种方式推荐的,需向我局备案。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拟通过我局推荐的项目(要求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内,专利权人为两人或两个以上的,需所有专利权人同意申报,下同),请将申报材料于2024年1月11日12:00前以U盘电子版方式(U盘上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申报单位名称)提交到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逾期视为放弃,不予受理。

  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报理由(格式见模板清单)Word版和盖申报单位(个人)印章PDF版各1份。

  2.项目简要情况表(格式见模板清单)。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请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执行。

  4.申报单位(个人)承诺书PDF文档(格式见模板清单,填写完并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

  5.一个申报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单位+专利号”命名,内部存放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附件材料(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授权公告文本(以“专利号+授权公告文本”作为文件名)、申报理由、项目简要情况表、承诺书。

  (二)通过院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校)推荐或自荐的项目,请请申报材料于2024年1月19日前以U盘电子版方式(U盘上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申报单位名称)提交到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逾期视为放弃,不予受理。

  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推荐自荐函、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请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执行。

  2.申报单位(个人)承诺书PDF文档(格式见模板清单,填写完并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

  3.一个申报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单位+专利号”命名,内部存放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附件材料(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授权公告文本(以“专利号+授权公告文本”作为文件名)、推荐自荐函、承诺书。

  (三)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等其他渠道推荐的,请申报项目单位于2024年2月26日前向我局报备(邮箱:395952489@qq.com),清单要列明推荐项目专利号、专利名称、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要提供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推荐单位等,由我局汇总后统一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备案,以便落实省政府对中国专利奖的嘉奖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通过我局推荐的,由我局集中审核后择优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往年已向我局申报参评中国专利奖未获奖项目不予再次推荐。同一专利不得通过其它推荐方式重复申报。

  (二)各镇街(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价值专利的挖掘和培育,特别是要积极发动辖区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3)用好自荐名额,积极引导、推动创新主体提升专利质量。

  (三)一个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其他相关模板清单内容请见附件4-6。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3:东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wps

  附件4: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项目简要情况表(模板) .xls

  附件5:承诺书.doc

  附件6:申报理由(模板).doc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吴城,联系电话:2698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