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27M/2024-0043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2-09
名称: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电子登记通知书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电子登记通知书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2-09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日起启用电子登记通知文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适用文书范围

  “电子登记通知书”是指加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的市场主体登记通知文书,具体包括“登记通知书”“接收申请材料凭据”“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等文书(详见附件)。

  “电子登记通知书”与加盖执法专用章的纸质版市场主体登记通知文书(以下简称“纸质登记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调整后颁发要求

  (一)线下方式提交业务

  申请人选择窗口或邮寄方式领取的,市场监管部门可选择颁发“电子登记通知书”(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或“纸质登记通知书”。

  线上方式提交业务

  通过“东莞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办理的业务不再颁发“纸质登记通知书”。申请人可登录账号后在相应业务点击“查看详情”,自行下载或打印“电子登记通知书”(“广东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粤商通”APP暂不能提供该项服务)。

  如发现“电子登记通知书”内容有误的,申请人可联系“东莞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人工客服或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核实确认,由其联系技术人员重新推送正确的登记通知书。

  三、登记通知书补打要求

  需要“纸质登记通知书”的,通过“i莞家”公众号预约后在全市各政务服务中心均可申请补打。补打时需提交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书、委托书(含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通告。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20241209.jpg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