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2022〕16号)要求,2024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拟资助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日公示完毕,现对符合资助条件的4个单位进行资金拨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期共资助4个单位,资助金额合计40万元(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资助项目情况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严伟铿,联系电话:23102910)
附件:2024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资助项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