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建设工作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企业:
现将《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质量管理工程及质量管理与认证自学考试政策推介和宣讲工作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广东省定于每年1月、4月和10月举行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及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自学考试(以下称质量专业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为东莞理工学院。请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质量管理工程及质量管理与认证自学考试对于提升我市质量人才队伍素质、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职能,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该项自学考试的政策内容、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信息,主动开展推介宣讲活动或组织人员参加市质量建设工作专责小组办公室、东莞理工学院开展的推介宣讲活动,积极发动相关从业人员报考。
联系人及电话:市质量建设工作专责小组办公室蔡冰如,23109796;东莞理工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黄锶敏,22680751、13556732887;莫灼英,15920229288。
附件: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质量管理工程及质量管理与认证自学考试政策推介和宣讲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质量建设工作专责小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