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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27M/2025-00189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7-01
名称: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醒企业履行2024年度年报报送义务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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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醒企业履行2024年度年报报送义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1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2024年12月31日前经我局核准登记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应当在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2024年度年报。截至6月30日24时,仍有部分企业未按规定报送,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依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局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行政处罚。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请及时履行年报报送义务,并到属地市场监管分局接受处理及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具体企业名单可登录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dgamr.dg.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未按规定报送2024年度年报企业名单 .xls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