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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27M/2025-0032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11-03
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东莞市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东市监〔2025〕99号 发布日期: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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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东莞市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规〔2025〕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东莞市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二批东莞市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

  二、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

  三、申报程序

  该政策可全流程网办或到线下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线上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第二批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点击“申报入口”,填写信息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即可提交申报,申报进度可在“企莞家”平台中“企业空间”查询。

  (二)线下申报

  申报企业可选择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窗口现场办理,由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件。企业可提前登录“i莞家”公众号/小程序/app-选择“预约办事”-选择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惠企服务(政策兑现)-选择办事时间预约办理。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资助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在申报系统提交。

  (二)申报单位需要指定本单位的标准化工作负责人(企业标准总监)及标准化工作经办人负责项目申报。经办人可通过“企莞家”平台“企业空间”-“我的办件”了解办理进度。若提示需补正的,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增补,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五、联系方式

  (一)关于政策咨询、项目业务申报问题

  受理科室: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联系人:程泽伟、王秀媚;

  联系电话:0769-23109500。

  (二)系统使用咨询

  “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2025年东莞市第二批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


  附件:2025年东莞市第二批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规定,鼓励我市单位个人积极参与各项标准化活动,助力我市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与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我市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二)申报单位须符合《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项目要求及申报材料

  (一)标准化试点资助项目

  1.申报项目:2025年度经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2.申报对象:获批承担2025年市级标准化试点的单位。

  3.申报材料:

  (1)2025年度东莞市第二批标准化战略项目资助申请书(需加盖公章);

  (2)市级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标准化试点立项通知文件;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本项目计划开展两期,申报单位可同时提交两期培训项目对应的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2025年度东莞市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项目。

  2.申报对象:申请单位应为具有标准化人才培训相关经验的国际标准化人才基地承担单位、高等院校或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能提供完善的培训计划、系统的培训课程和较多国际标准化交流实践渠道,经专家评审具备完成培训任务能力。

  3.申报材料:

  (1)2025年度东莞市第二批标准化战略项目资助申请书(需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相关培训资质材料,培训计划、培训课程等培训相关材料;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的项目应当未享受过我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财政资金资助,同一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请单位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我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格,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附件:2025年度东莞市第二批标准化战略项目资助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