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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全程电子化申报审批系统第三方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9-28 09:2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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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受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拟对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全程电子化申报审批系统第三方测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12312519。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全程电子化申报审批系统第三方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7万元,(包A:人民币27万元,包B:人民币10万元)。

  四、  采购数量:1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采购内容/用途

最高限价

A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全程电子化申报审批系统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人民币27万元

B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全程电子化申报审批系统项目验收测评服务(软件测评)

人民币10万元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3)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六、  ★供应商资格

  1、 一般资格要求(包A、包B适用):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为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 特定资格要求:

  包A:供应商须持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以及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评机构试点单位(即: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 42 号))明确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B:供应商须持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含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包A、包B)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照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9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 下午2:30分。

  十、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会议室。

  十一、   磋商时间:2023年10月16日  下午2:30分。

  十二、   磋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会议室。

  十三、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3年09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09日止。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汇处)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306832

传真:0769-22306832


邮编: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306832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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