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东莞市夕颜贸易有限公司等29家公司(具体名单见塘厦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gamr.dgaic.gov.cn/查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当事人有要求我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名单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3日
(联系人:户涛 联系电话:0769-8781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