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莞市洛源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具体名单见大岭山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gamr.dgaic.gov.cn/查询)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当事人有要求我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7日
(本局联系人:蔡文 、梅姝;联系电话:0769-8335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