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场景日益多元的当下,一些不良商家却动起了歪心思。日前,有消费者向东莞市消委会反映,被某影楼“188元超值写真”广告吸引,到店后却遭遇诱导消费,最终花费8000元。这类“低价引流—高价推销”的消费陷阱屡禁不止,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摄影服务时务必擦亮双眼,莫因低价噱头落入消费圈套。
一、认清营销套路,防范“价格刺客”
低价引流,诱导升级。部分商家通过线上发布“超低价套餐”广告吸引消费者到店,随后以“风格过时”、“效果差”等话术贬低原套餐,利用“面子压力”诱导消费者升级高价服务,商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强制交易。
海量选片,变相收费。一些商家故意给消费者提供远超套餐数量的照片,利用消费者“难以割舍”的心理,以“单张高价精修”、“相册制作费”等名目加收费用,导致最终的消费金额远超出消费者的预期。
霸王条款,捆绑消费。有的商家在合同中标注“特惠套餐不退不换”等条款,这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商家若以此条款来胁迫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
二、签订合同四原则,筑牢权益防线
明确服务内容,拒绝模糊表述。要求商家在合同中写明套餐包含的服装套数、拍摄场景、精修照片张数、底片归属(是否免费赠送)等具体内容。警惕“风格任选”、“多拍多送”等模糊承诺,要求细化到可执行标准(如“任选2套”、“赠送全部底片”等)。
标注附加费用,拒绝隐性收费。明确超出套餐数量照片的精修单价、不同相册材质的费用以及制作费等附加项目的收费标准,以上项目需写入合同附件。若商家口头承诺“无隐形消费”,需以书面形式补充说明。
拒绝霸王条款,留存修改痕迹。对“不退不换”、“最终解释权归商家”等不公平条款,消费者可要求删除或修改。若商家手写补充条款,需双方签字确认,避免单方强加义务。
约定违约责任,保障履约质量。明确商家未按时交付照片、服务缩水等情形的赔偿标准(如按日支付违约金、全额退款等)。
三、消费维权三步骤,依法高效止损
保持理性,勇敢说“不”。面对商家“洗脑式”推销,可明确表示“暂不需要升级服务”、“需与家人商量”,避免冲动消费。若已付款但未接受服务,可与商家协商解除合同。
固定证据,全面留痕。保存线上广告页面、聊天记录、合同原件、付款凭证、选片记录等材料。对商家口头承诺、诱导话术进行录音录像,必要时要求书面确认。
多渠道维权,主张赔偿。优先与商家沟通,要求按合同履约或退还差价。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或12345热线等渠道反映问题。最后,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低价诱惑”,请牢记“三不”原则:不轻信口头承诺、不签署模糊合同、不支付不明费用。若权益受损,请留存证据,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