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减肥产品行业经营者: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身心健康及财产安全,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现就减肥产品行业的经营行为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守依法经营底线,确保资质与产品合规
资质合规:从事减肥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的经营者须取得合法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等必要资质,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严禁销售未取得国家批准文号的减肥产品,避免因产品安全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产品信息透明:如实标注产品成分、功效、适用人群、禁忌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得隐瞒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风险,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保障。
二、杜绝虚假宣传,规范广告与营销行为
禁止夸大功效:不得使用“立即见效”、“无需节食运动”、“百分百安全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误导性用语,避免对减肥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明示或暗示治愈率、有效率”以及“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等内容。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也不得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营销内容合规:通过微信朋友圈、直播、短视频等社交平台推广时,需遵守线上广告规范,不得通过“私信诱导”“连环推销”等方式干扰消费者自主选择。此外,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无效退款”等保证性内容,也不得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
三、恪守契约精神,严格履行承诺与合同义务
明确约定条款:与消费者沟通时,对产品服务的承诺需表述清晰、具体,避免使用模糊或易引发歧义的语言。口头承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需与书面合同(含电子合同、聊天记录等)内容一致。
主动兑现承诺:若消费者购买后未达到约定效果,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按照承诺主动处理,不得拖延、推诿或设置不合理条件。
四、完善售后服务,积极化解消费纠纷
建立便捷售后渠道:建立完善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响应消费者的咨询、反馈与投诉,避免因沟通不畅激化矛盾。
主动协商解决问题:当消费者提出退款、赔偿等诉求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协商,不得拒绝或故意拖延。对于确实因产品或服务问题引发的纠纷,应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五、强化行业自律,共筑健康市场生态
行业协会及龙头企业应发挥引领作用,建立健全行业产品标准及服务规范,推动经营者共同抵制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不良行为。通过合规经营提升消费者信任度,为培育健康文化、提升全民健康贡献力量。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