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消费权益保护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2026年第1号消费提示——关于理性选择线上教育培训服务的消费风险提示

时间:2026-01-07 11:0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近期,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关注到有关线上教育培训服务的消费纠纷情况。有消费者反映,部分线上培训机构存在试课前后师资不一致、课程安排拖延、教学质量与承诺不符、售后服务响应迟缓、退费机制不畅等问题。为帮助消费者有效防范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线上教育培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发布消费提示如下:

  一、选择机构需审慎,核实资质是前提

  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相关规定,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以及非学科类培训需取得相关证照。消费者在选择机构前,建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官方渠道,主动核查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营业执照、行政许可及备案信息。同时,可多方参考口碑评价,理性看待宣传承诺,重点关注其师资稳定性、课程体系、过往履约情况及售后服务能力。

  二、订立合同要仔细,关键条款须明确

  签订服务合同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全部条款。建议将课程的具体内容、课时安排、师资配备(如明确教师资质要求及更换条件)、教学材料标准、辅导答疑的方式与时限、收费标准、退费规则(包括适用范围、计算方式、办理时限)等核心内容清晰载入合同。对于“保过承诺”“指定名师”“随时可约”等宣传用语,应要求转化为具体、可衡量的合同条款,避免口头承诺无法兑现。

  三、支付缴费需理性,证据保全不可少

  谨慎对待一次性高额缴费,注意甄别“培训贷”等金融风险。支付后,请及时索取并妥善保管正规发票或收款凭证。务必保存好机构的宣传页面、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录音录像)、电子或书面合同、课程安排通知、学习记录以及对方出现违约情形的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备维权所需。

  四、服务过程勤关注,遇到问题早沟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议主动关注课程质量与服务进度。若发现培训机构存在频繁变更师资、无故拖延课程、教学质量明显不符约定、售后服务推诿等情形,应及时通过有效渠道向机构提出书面或可留存记录的异议,明确诉求并固定沟通证据。积极沟通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一步。

  五、对经营者的合规经营倡议

  东莞市消委会敦促所有线上教育培训机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做到:

  资质公开,诚信宣传:确保证照齐全并如实公示,杜绝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以“保过”“速成”等承诺误导消费者。

  师资合格,质量为本:保证授课教师具备相应资质,确保宣传师资与实际授课一致,持续提升教学服务质量。

  合同公平,履约守信:使用规范合同文本,明确双方权责,特别是退费规则等关键条款,不得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售后完善,退费合规:建立便捷、高效的客户服务与投诉响应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依法依规制定并公开退费办法,明确退费条件、计算方式与办理时限,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消费者的合理退费请求。

  六、给消费者的维权指引途径

  如与培训机构发生消费争议,经协商未能解决,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通过以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向相关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可通过12345热线或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官方投诉渠道(如全国智慧12315平台)进行反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教育培训关乎个人成长与发展,诚信与质量是行业的立身之本。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呼吁广大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守教育初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留心证据、依法维权,共同营造放心、健康的线上教育消费环境。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