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注册许可业务 > 证照作废公告

营业执照作废公告(东莞市鸿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时间:2019-09-19 10:3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因东莞市鸿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办理注销登记,无法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公告我局核发的东莞市鸿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74458758A)作废。

法院文件扫描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9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