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因东莞市祥鑫服装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办理注销登记,无法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因东莞市义辉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办理注销登记,无法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公告我局核发的东莞市祥鑫服装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51946439K)、东莞市义辉食品机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70243454A)作废。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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