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因东莞市绿饮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办理注销登记,无法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因东莞衣珂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办理注销登记,无法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公告我局核发的东莞市绿饮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44190000183657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91762659L)、东莞衣珂服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441900000799572)作废。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