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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莞市恒贲建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撤销登记告知公告

时间:2020-06-08 09:0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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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东莞市恒贲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市德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城大塘头分店等2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我局拟撤销上述公司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依法公告送达,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当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德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城大塘头分店撤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撤告〔2020〕180603C01号).pdf

  东莞市恒贲建材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撤告〔2020〕030518E01号).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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