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莞市博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X06MC9B)、东莞市冠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YMKA64)、东莞市琪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NAX570)、东莞市坦曼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95WL5B)、东莞市皖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4KXK7L)、东莞市洹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6UHT71)、东莞市阐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DHXH3D)、东莞市辰湘轩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RPJN8B)、东莞市润讷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5D2Q5N)等9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现公告撤销上述公司的设立登记,我局核发的上述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别自行政处理作出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