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东莞镂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东莞镂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东莞镂工运动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在备案的生产场所、住所地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属于“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情形,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取消相关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现予以公示。
请相关企业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与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未主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取消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附件: 拟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企业名单(2026年第一批).et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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