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时间:2021-09-06 11:2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名单中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现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缴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名单.xls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