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名单中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或食品生产许可依法被吊销,现注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未缴回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名单.xls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名单中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或食品生产许可依法被吊销,现注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未缴回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名单.xls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