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A4B9UY2R)、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A4B6101E)等2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撤销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2010年5月27日变更登记和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2010年5月26日变更登记,现公告相关决定文书,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我局核发的上述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别自2023年3月22日行政处理作出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