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准予广东宝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的行政行为的告知公告

时间:2023-10-12 09:5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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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广东宝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提交的证照遗失补领申请材料,所盖公章系伪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中《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申请人签署栏“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有关规定。市场主体提交虚假材料导致登记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登记机关有权纠正,故我局拟撤销准予广东宝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的行政行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依法公告送达相关文书,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当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广东宝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的行政行为的告知书.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

(联系人:陈锐良;联系电话: 0769-8333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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