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滨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撤销登记及营业执照作废通知公告

时间:2024-03-27 09:4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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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东莞市滨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6HN458)、东莞市芬蝶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T43H90)、东莞市凤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Q0Q842)、东莞市蓝速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X5BQ82D)、东莞市秦盛亚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T7LF5P)、东莞市维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X417Y1G)等6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上述公司的设立登记。现公告相关决定文书,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我局核发的上述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别自行政处理作出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滨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zip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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