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莞市晖田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B83D0B)、东莞市聚易聚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UPPM21)、东莞市康田志成建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UUG5X9)、东莞市康湘海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TCW30D)、东莞市隆深富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6RLF6L)、东莞市美如村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U4R40B)、东莞市南楠和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UT3N13)、东莞市小茜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P8026U)、东莞市御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73YW8R)、东莞市资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2P7W94)等10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上述公司的设立登记。现公告相关决定文书,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我局核发的上述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别自行政处理作出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晖田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zip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