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鑫明耀鞋业科技有限公司撤销注销登记告知公告

时间:2025-01-23 10:2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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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东莞市鑫明耀鞋业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拟撤销上述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的注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依法公告送达相关文书,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当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鑫明耀鞋业科技有限公司撤销注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撤告〔2025〕060107A01号).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联系人:谢健钧;联系电话: 0769-8588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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