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莞市帝均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市璐淌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顺宇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市威朝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市威岚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市旭抚广告有限公司、东莞市商辂五金有限公司、东莞市开宇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市骐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自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寒羽良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市锦茹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林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灵速运输有限公司、东莞市品涟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东莞市信越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市逸泽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至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撤销上述公司的设立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依法公告送达相关文书,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当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帝均建材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撤销登记告知书.zip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