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莞市东城美华招牌设计服务店(注册号:441900316560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该个体工商户于2003年03月05日的设立登记;2006年03月03日的变更登记;2025年06月10日的注销登记。现公告相关决定文书,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我局核发的上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自2026年01月20日行政处理作出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东城美华招牌设计服务店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4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