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莞市建者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NTR32Q)、东莞市荆止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X95AW26)、东莞市靖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32NU72)、东莞市靖熙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NDJF6U)、东莞市努龙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P4QX4W)、东莞市赛豹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Q66D4C)、东莞市侠业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NG9D46)、东莞市响来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NEKE7T)、东莞市潇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LL7Q20)等9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上述公司的设立登记。现公告相关决定文书,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我局核发的上述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别自行政处理作出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建者商贸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zip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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