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勇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公告

时间:2026-04-07 14:2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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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广东勇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撤销上述公司于2020年9月9日的变更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依法公告送达相关文书,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当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勇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南撤告〔2026〕040号).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联系人:江敏儿;联系电话: 0769-2241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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