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19〕181014052号),东莞市明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04月20日办理的设立登记已被撤销。因该公司经催告后未在7个工作日内将营业执照交回我局,现公告我局核发的东莞市明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NNU516)自2019年10月14日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作废。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2日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19〕181014052号),东莞市明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04月20日办理的设立登记已被撤销。因该公司经催告后未在7个工作日内将营业执照交回我局,现公告我局核发的东莞市明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NNU516)自2019年10月14日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作废。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