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登记许可业务 > 登记许可公告信息 > 证照作废公告

营业执照作废公告(东莞市广宇印刷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

时间:2021-04-08 08:3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因东莞市广宇印刷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办理注销登记,无法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因东莞市炬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办理注销登记,无法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公告我局核发的东莞市广宇印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441900000219228)、东莞市炬昌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441900000495791)作废。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