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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作废公告(东莞市鑫毅汽车有限公司清溪分公司)

时间:2021-10-26 18:4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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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因东莞市鑫毅汽车有限公司清溪分公司破产终结办理注销登记,无法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公告我局核发的东莞市鑫毅汽车有限公司清溪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44190000493278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GRER81)作废。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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