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6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东莞市第七届广东专利奖获奖项目进行配套奖励。其中,对东莞理工学院的“一种硫化氢气体吸收剂及其应用”和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的“一种突变型Taq酶及其制备方法”等2家2个项目获第七届广东专利金奖给予配套奖励,每个配套奖励30万元,配套奖励金额共为60万元;对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压铸模具”等7家7个项目获第七届广东专利优秀奖给予配套奖励,每个配套奖励10万元,配套奖励金额共为70万元,一共配套奖励金额为130万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配套奖励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
邮 编:523000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吴城潘俊炜
电 话:26986676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