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规〔2025〕1号)文件要求,经申报受理、专家评审、立项审议等程序,现将公益性商标品牌、专利意识提升之东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能力提升服务项目的立项情况予以公示,拟将广州中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确定为项目承担单位,资助金额20万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立项资助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期:自公示文件发布之日起,共7天。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
邮编:523000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9-26986676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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