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东城街道于2017年2月启动开展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试点工作,2021年7月向东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提出了市级初评申请。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药安办”)对东城街道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并于7月26-29日组织省、市相关食品安全专家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复核、暗访检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东城街道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工作进行初评。经综合评价,东城街道示范创建市级初评得分88.17分,无否决项,关键项单项得分率87.54%,达到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要求,拟向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东城街道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级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8月9日至8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文字形式(信函、电子邮件)向市食药安办反映。
广东省食安办邮箱:729989228@qq.com
电话:020-87073196
东莞市食药安办邮箱:dgssab@163.com
电话:0769-26986419
邮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112号,东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邮编:523000
东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