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健身热”持续升温,不少消费者选择去健身房接受专业的课程训练,但同时健身领域隐藏的“霸王条款”、高额违约金、退款难等问题让许多消费者望而却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东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健身私教课程等预付式服务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签订合同“三必查”
(一)查条款是否公平
对合同中“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归商家”等字样立即提出异议,要求删除或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7条,此类条款涉嫌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可主张无效。重点关注退费规则、违约金比例、课程转让条件,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对等。
(二)查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要求商家对限制性条款(如退费限制)进行充分解释或者单独说明。对于含义不清、易生歧义的内容,手写补充合理约定。
(三)查承诺是否书面化
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随时退”“免费转店”等内容,必须写入合同附件,避免事后争议。
二、支付费用“两避免”
(一)避免转账至个人账户
付款时务必确认收款账户为企业公户,索要加盖公章的正式收据或发票。若发现员工要求私账收款,立即向商家管理层核实。
(二)避免一次性大额充值
建议单次充值金额不过大,课程周期控制在3个月内,充值之后应该尽快将课程服务使用完毕。
三、遭遇纠纷“四步维权”
消费者如遇纠纷,首先保存合同原件、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微信、录音)、拍摄商家场地、宣传标语等影像证据;主动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东莞市消委会反映或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若调解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特别提醒:选择商家“两看一审”
看资质:核查营业执照、健身教练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拒绝选择证照不全的机构。目前,在大众体育健身项目中,游泳、潜水、攀岩、滑雪等属于高危体育项目,相关教练资格实行的是准入制,即从事指导教学的人员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从事相关工作;而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属于水平评价类,即对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的教练颁发相应级别的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指导师4个等级,但该证书并非属强制性。
看信用: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消协智慧315系统”,查询商家行政处罚记录、投诉记录。
审合同:2024年9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体育局联合印发《广东省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设置超链接:https://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493971.html),消费者可以此对比商家合同条款是否合理合规并参照适用。
东莞市消委会在此提醒:经营者应当诚信守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预付式消费的法律规定。消费者若发现商家有违法合同、卷款倒闭、擅自降低商品服务质量等情况,可向消委会反映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