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市民因食用鱼生类食物导致不适引起广泛关注,为提醒广大市民安全食用该类食物,特作如下提醒警示:
一、生食水产品:多为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是指以鲜、活、冷藏、冷冻的鱼类、甲壳类、贝类、头足类等水产品为原料,经洁净加工而未经腌制或熟制的可直接食用的产品。
二、生食水产品的风险:生食水产品主要因养殖环境、运输过程、加工操作等因素,容易导致肝吸虫、肺吸虫、囊虫、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或寄生虫污染,食用受污染水产品易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三、如何安全选购及食用生食水产品:一是要选购尽可能新鲜的产品。购买生食水产品时,应尽可能购买新鲜产品。可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初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和安全。其次还可以通过按压产品,看其是否有弹性,进一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二是建议购买后立即食用。水产品营养丰富,蛋白质含量高,比常见的畜禽肉类更易滋生微生物,自身内源酶的作用更加突出,不当条件贮藏会迅速发生一系列生化反应导致变质。建议消费者购买生食水产品后,立即食用,以保证产品的新鲜和安全。三是食用前认真检查。水产品可能携带寄生虫或其囊蚴,因此食用前应仔细观察产品中是否有不明异物。由于生食水产品通常在低温条件下食用,对于肠胃功能较弱的消费者来说应谨慎食用,以免造成肠胃不适。
四、市民在外就餐消费生食水产品注意事项:消费者在外食用生食水产品时,应注意观察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设置专用操作加工间,专用加工间应具备独立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和加工刀具、砧板等工具消毒存放设施,加工操作人员应戴口罩、手套进行加工操作,原料及工具清洗需用过滤后的水清洗,加工用冰应为食用冰。同时应查看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是否含有“生食类食品制售”,未取得该项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经营生食水产品,广大消费者可以拨打“12345”进行投诉。
五、尽量避免生食淡水水产品:淡水养殖的鱼类如草鱼(俗称鲩鱼)等,因在养殖过程中,更容易受到淡水中肝吸虫感染,市民应当避免食用“草鱼生”等淡水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