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组织抽检应节食品粽子共1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0批次,合格率为100%。检测项目见附件。
其中,生产环节40批次、生产环节(小作坊)6批次、流通环节10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14批次。抽样地点包括生产企业,小作坊,超市,中、小型餐馆,快餐店等。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或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