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期),涉及我市生产企业东莞市庆盛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庆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三明治
东莞市虎门溢鲜居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庆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三明治”(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9-06-06),“霉菌”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霉菌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鉴于企业积极配合调查,未发现造成不良影响或质量投诉,主动及时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上述产品在企业自行检验合格后才出厂销售,且积极对问题产品进行召回,属于应当依法减轻处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240元;3.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东市监罚﹝2019﹞Z50930001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该批次产品是经检验合格后才出厂销售,仓库的储存条件也符合要求;小三明治产品经过多次监督抽检和委托送检,霉菌项目都是合格;主要因为客户的运输和储存条件有限,导致受潮不合格。针对上述不合格原因分析的情况,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跟客户沟通,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需要注意运输条件和储存条件的控制。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