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7期),涉及我市生产企业东莞市锦业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锦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面包”产品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吴运书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锦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面包”产品(商标:锦穗业+图案;规格:90克/袋;生产日期:2019-07-07),霉菌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生产的“绿豆面包”在流通环节抽检霉菌项目不合格,该项目受储运流转中的不良影响较大,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该企业积极配合调查,未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和质量投诉,并积极对问题产品进行召回,属于应当依法减轻处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65元;2.处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19〕Z51107001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流通环节储运方法或储存条件控制不当。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与运输产品的司机签订协议,确保流通环节储运方法和储运条件按产品要求进行运输;2.要求经销商按产品规定的贮存条件存放;3.加强生产环节关键点控制,要求供应商更换密度和稳定性更好的薄膜。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