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13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12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纯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纯绿豆沙冰饮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东莞市清纯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茶味沙冰饮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东莞市金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式火腿(熏煮火腿),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过责令相关生产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