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41号),涉及我市2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金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式火腿(熏煮火腿)”产品
(一)东莞市金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式火腿(熏煮火腿)”产品(商标:冠益+图案,规格型号:200克/条,生产日期:2019年7月18日),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对上述公司的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美式火腿(熏煮火腿)”。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美式火腿(熏煮火腿)”243箱(200克×20条/箱),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依法对该公司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我局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已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等措施。
二、东莞市清纯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纯绿豆沙冰饮品”及“奶茶味沙冰饮品”产品
(一)东莞市清纯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纯绿豆沙冰饮品”产品(商标:/,规格型号:280克/杯,生产日期:2019年7月22日)及“奶茶味沙冰饮品”产品(商标:/,规格型号:420克/杯,生产日期:2019年7月22日)均是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对上述公司的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清纯绿豆沙冰饮品”及“奶茶味沙冰饮品”。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清纯绿豆沙冰饮品”2400杯及“奶茶味沙冰饮品”900杯,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依法对该公司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我局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已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等措施。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